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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rold`s ZONE ...Everyday of GRE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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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12 工作全身酸痛,昨天和大四的一位师兄一起打了三小时的球。好久不在一起玩,我们开始谈到将来。
“打算在哪混?”我问。
“下个月就会广东找事做了。”
“为什么不多呆两年?”
“在这儿拿三千都是假的,况且,要走就走得干脆点……”
我不是很明白他所说的“假”,或许,在离家近一点的地方工作更有归属感和安全感。至少,回家变得简单,就算出事了,会有更多的帮助。
打球是件很惬意的事情。宿舍距离球场不远,但是从拿起球走下楼沿着校道直到篮框下的这段时间总会有点特别。你可以用5秒钟抛掉之前所有的快与不快,用10秒钟提前感受即将到来的运动乐趣,剩下的,随意。
通常都是抱着球煞有介事地跑着。沿途的花、草、小竹林,以及建筑工人的放声高歌,甚至垃圾桶,都是一道道靓丽的风景。嗯,印象中好几次都看到一个约十三、四岁的小姑娘,扎着长长的辫子,红色格子衬衫,轻巧干净的布鞋,左手提装有塑料瓶的大袋子,右手伸进垃圾桶,探着头,神情专注,努力地找寻。一脸的平静与朴实。
感觉很美。
突然想起食堂里工作的一位老伯伯,年过六旬,满头白发。每次吃着聊着正起劲的时候,总能发现他缓缓从我们身旁经过,走到前边的餐桌前,收拾。动作有些慢,手还时不时发抖,但很专注。一脸的平静与慈祥,当然,还有苍老。
感觉是善。
前天去超市买洗发水,一名营业员拼了命的向我推荐一个没听说过的牌子。
“你的发质很适合……现在搞特价……”让人感觉有点烦。
微笑,看了她一下,点头,我还是没有听从她的意见。但我留意到,她一脸的青春与活力。
感觉很真。
今天是5月12日,特别的日子,一年了。
为逝去的生灵默哀,为幸存的生命加油。嗯,还要感谢所有伸出援手的人民,尤其是武警官兵。
俺老爸曾经也是一人民子弟兵,嘿嘿,这让我经常感到骄傲。
收到批判超女唐笑的群发邮件,因为她和一名军人保安发生口角,被推了一下。
其实,怎么说呢,请尊重每个人的工作,尽管幸运的你一直高高在上。 May 08 The Best Businesswoman真的要累了,要想的东西太多。 不做彷徨于十字路口前的人,囫囵择道,走得很快,却不得不前盼盼后望望,心虚得要命。 拿一份艰辛的,就算最底层的工作,不怕。因为乐观、忙碌、踏实,然后会有自信,不用顾忌。想到妈妈,嗯,她是这样,混过多少个年华,呵呵。 我们经常找来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的借口在外面苦苦挣扎,为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年少轻狂辩护。那些不该挥霍的青春,那些本该美丽的相聚,到最后,只有伤悲罢。就算真的成功了,大把大把所谓“物质”的东西,满载而归,那也已是多年之后。可是,怕是怕,我们只是忘记了时光飞逝,想象中的美好真的没那么好。或许是,白发苍苍的老人不太擅长爱上你载回家的这些。 母亲节,想要一朵康乃馨,拿给她,然后听她习惯性的唠叨:“不实际的东西,买来干嘛……” 然后大口大口的吃饭,要吃的慢,但一定要吃的多,尽管她手艺很不怎么样,至少跟老爸比是这样的,嘿嘿。
错了,跑那么远。 April 07 写在清明后昆明的这几天真的是雨纷纷,有点冷。对着百看不厌的电脑屏幕,感觉总有寒风袭来,披上外套,很厚的外套,奇怪,还是冷。 扫墓祭祖是件很特别的事情。印象中小时候最喜欢参加这每年只有一次的活动了,主要是因为人多,嗯,父亲这一辈有十个堂、亲兄弟,每个兄弟有两三个小孩,凑在一块,现在想来,足有踏平整个山头的气派。那一天,爷爷是最抢风头的了。带领着我们,几十号人,他总站在最前面,当然重的东西由年轻力壮的扛着。好比他是我们前进的精神领袖,我们是他不断向前跨越的坚强后盾。不过,他的父母、爷爷奶奶和其他我也弄不清楚的称呼被埋在不同的地方,相隔有一段距离。但每到一处,总由他领念,一句一句,我们跟着念,学着他拙笨的动作:“工作的飞黄腾达、步步高升,读书的拿第一名……”这时,总有小孩调皮的笑出声来。上香之后,接下来的是我最喜爱的环节---放鞭炮。我那发痒的手啊,拿起小纸炮,相当兴奋,点燃,扔……一阵阵异常响亮的炮声之后,我们便“转移阵地”。在前前后后四五个小时的“攀山越岭”后,大婶大妈们早已做好丰盛美味的午餐等着我们,于是一顿在所难免的暴饮暴食揭开序幕…… 印象很深的是每年的这一天都可以见到一位叔叔,三十出头,初中没念完就出去工作,已拥有几百万的资产。他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,那时每次看他掏出电话与别人交谈时,总有敬仰之意油然而生。无奈,近年来他已逐渐落寞。 两年,其实只有两年没回家一起过清明节,可是总感觉好几个年头了。
打电话回家,家里所有人都排队讲了个遍,我的话费…… 堂哥建议我在电脑前拜拜,或者在梦里上上香,我晕,苦笑,我还没到那么高的境界。 开始有点想念爷爷,尽管他老把放着粤剧或客家山歌的音响声开的老大老大,而且刺耳,使我在无数个即将入睡的夜里愤怒的挣扎;使来我家玩的朋友产生我爷爷疯了的错觉;使我苦苦找不到恰当的借口向朋友们解释其实这是他的一种喜好,而这种喜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,这么多年来略显孤单的一种习惯。谁让他俩老人不住一块,谁让他俩总会因为合不来而聚聚散散,谁让年老的他们总有这样那样的病痛…… 谁让我总感觉无能为力,嗯,我不能为他们的婚姻做出什么贡献,哪怕一点点;我也不能找出什么独特的秘诀让他们的身体好起来,尤其是奶奶;我甚至连呆在家那仅有的几天时间里都没能找他们好好的谈谈心。呵,终会有一天,像我这般不懂得珍惜的人在失去的时候留下遗憾。 父亲说不论我做什么,他都一如既往地支持,但一定要考个教师资格证。好吧,我尽力,只要你俩吵架的频率低一点,尽管这边的教师资格证拿回家去是无效的。
阿甘跟珍妮说:“I love you.”珍妮说:“You don’t know what love is.” 可是后来证明,珍妮错了。 当爱成为一种信念的时候,当这种信念时常出现,以致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,它便超越了爱。 父母对子女的爱也是这样的吧。 嗯,想于此,整个世界都要温暖起来. February 20 会飞的很高小侄女还不到三岁,走起路来屁颠屁颠。牵着她的小手还能不时听到从她口中发出语无伦次的咯咯声,漫步于暖暖冬日照耀下的乡间小水泥道,总有迈回童年的感觉,尤其是对比繁闹的大都市,不长一段路还花上十几分钟走完,这真的是乡村了。在家里呆上一段日子,人会变懒。 堂哥已经有两个小孩,小女儿也将近一岁。不过看情形,他还有再要一个小孩的准备,当然必需是男的。家里人都没有提出反对或者不支持的意见,估计也不会提,就算提出来也无济于事。决定权在他俩夫妇手中。 邻居有一位伯父,脑血管堵塞好几年了。上次回家见他已完全瘫痪,大热天躺在孤陋的瓦房地板上,只批一件单薄衬衣,吃喝拉撒随地解决。大儿子已经在家几个月尽着照顾的责任和义务,还有一女儿和小儿子都出去打工了。乡里人非议纷纷,多数是批判这样一个懒儿子不出去工作挣钱,好让母亲全心全意留在家里照顾。其实母亲早已当这样一位丈夫死去,打工闲时回来有时连家门都不想进,不过是封封村里人的嘴。或许婚姻在她看来已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。 大儿子比我大一岁,小学和初中我们都在一起读书。不同的是初中后他便出去,到现在已有好几年的工龄。本来应该称他堂哥,可是我一直没有这个习惯。印象中他酷爱英语,前些日子在家里听磁带,母亲回到家二话没说就把他一包英语自学资料扔出来,然后放声大哭...也许有一天他真能出人意料混出个名堂来,所有人对他的看法都会改变。 中午吃饭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哗然声,走出去看,伯父已摔倒在地,双手无力的挣扎着要爬起来,显然没用,大儿子不慌不忙走来。双手沾满洗衣泡,拉将他起,扶着回去了。一瘸一拐的蹒跚着,我发现他们瘦骨嶙峋...后来听说是因为他呆家太久了,想出来透气,无奈走不稳,摔倒了。 疾病真的是生活的魔鬼,这么些日子我不敢过去看看,怕见到的是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面容,死一般让人心惊,悚然。 一个我爱的人跟我说,区区三百万绝对不够。 我开始明白,特别当飞机起飞我坐在里面,看到窗下一片茫茫大海,真的飞了! 然后是蔚蓝蔚蓝的天空和纯白纯白的云朵... December 29 我一直在这里“See you next year!”似乎是英语带来的最大乐趣了,不是“Bitch”,不是“Fuck”或“Fucking”,更不是“Stupid”。偏偏只有是“See you next year!”这一句,让我感觉我会一直留守。坚定,执着,并安静地等。嗯,当时间用“年”计算的时候都会这样。
09,突如其来,逝去的日子比期末考试还虚。我一直在煞有介事地守候,唯一看得出变化的是沉甸的心愈加苍老。对,我在车站的候车室,站累了,坐下,埋头。呼啸而过的一列列车从来就不能让我分心,也不可能使我分心。我是来等人的,不是来玩耍的,不是来看车的,也不是来坐车的,更不是来胡乱沉默的。我要做的事情只有等,全心全意。所以,这些年,我一直在这。 至尊宝双痕的泪如雨下,还能跌宕起伏地念出:“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,我没有珍惜,等我失去的时候,我才后悔莫及,人世间最痛苦的是莫过于此……”呵,我才没他那么傻,一天到晚到处乱走。我要等,就在这里。况且,人世间最痛苦的是,嗯,我可能承受不起。
做个垂死挣扎的人吧,哈哈,活得苟延残喘,不如有意去头破血流。风骚地在平凡的日子里还要弄姿,还硬要说风是有线条的…… 每走一段路,都想看到的身影,总是模糊。 不会刻意找寻,渐渐把离去当成一种习惯。余下的奢求,是途中少些不由自主的回忆。 一闪而过的风景,异常的美,想停,身不由己。不敢惋惜。 不需要承诺,只会沉默的大雪纷飞季节,谁不渴求! 转身,愿意看到,尽管那颗只有痛的时候才属于自己的心,会一直在痛。 噢,又来一趟车了!咦?这次好像不一样,声音特别细腻,车身特别精美,是不是?……Oh,NO!分心了!我该死。说好只是来等的嘛!是呢,要虔诚,要有毅力,几年,算什么,人家五百年不也这样守过来了..
“你怎么还不走?!你怎么还傻傻的在这等?!人家不可能过来的!!!” 我知道,我当然知道了,而且我早就知道的。 可是,如果是我,突然有一天心血来潮要去一个以前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的地方,然后我真的去了,而恰巧有个人在等我,嗯,不需要知道他在那等了多久,我想我是幸福的,哈,比白晶晶还幸福。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,我就会一直在这里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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